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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0-24

毕业年级班级

10月21日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下发《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现就申报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六类毕业生(只要不是保研学生,均可以申报)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贷款需尚未结清;研究生毕业生需为读研期间申请的助学贷款)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3.身体有残疾的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同时属于以上两类或两类以上人群的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类型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二、发放原则

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三、提交材料

(一)学生申报提交材料

(1)基本材料:

1.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毕业生领取补贴银行卡复印件(必须为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标明开户行、卡号、姓名)

(2)扩充材料

1.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即: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领取低保的存折(当年入账复印件)或银行账单、户口(户口需含申报学生信息);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3.身体有残疾的毕业生的由残联发放的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提供家庭贫困证明和同一户口家庭成员的残疾证复印件、户口(户口需含申报学生以及家庭残疾人信息);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毕业生提供:全国扶贫开发系统本人信息截屏(加盖公章);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备注:学生申报提交所有材料需提供电子扫描件或拍照图片(照片大小在600K以下),每个申报学生的材料独立建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学院+姓名+学号),由班级汇总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由班级按类别汇总上报学院

(二)班级申报提交材料

1.由班级汇总所有申请补贴毕业生的应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1);

2.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附件2);

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确认单(所有班级学生均需签字确认)纸质版(附件3需学生签字确认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是否申请,符合条件未申请需填写原因);

4.学生申报提交所有材料(按类别汇总)。

四、申领程序

1.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学院将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校;

3.学校统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至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审核;

5.审核通过后通过财政拨款将补贴款项划拨学校,由学校将补贴拨付到申领毕业生申报材料中登记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五、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11月2日11点(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交)

2.材料报送地点:老版新葡萄8883国际官网人才培养办公室(61号楼5120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51-82519401

电子邮箱:2293145209@qq.com


六、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宣传到位,避免出现通知盲区。学校按照要求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51-82519566。

八、温馨提示

1.若毕业生即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又符合其他要求,建议按照国家助学贷款要求进行申报。

2.请各位毕业生将准确注明银行卡开户行(一般为**银行**支行),便于后续补贴发放。

附件:1.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毕业证明材料

2.申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汇总表

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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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编辑:冯赞元